专利
类别
|
申请所需文件
|
准驳(月)
|
审查制度
|
专用年限
|
发明
|
委任状
|
18~24
|
实审制
|
自申请日起20年
|
新型
|
委任状
|
06~08
|
实审制
|
自申请日起10年
|
新式样
|
委任状
|
10~12
|
登录制
|
自申请日起15年
|
- 韩国专利登记费以及年费依据专利权利要求的数量而定。
- 韩国跟台湾一样,采取先申请主义,非先发明主义
- 在韩国申请时,必须提交韩文说明书
- 台湾与韩国同为WTO会员国,申请人可主张优先权。
- 韩国发明专利,自申请日起的5年内须请求实审,新型专利3年内须请求实审。
- 韩国从2008年10月1日起推行“客制化三轨制专利审查系统", 把发明及新型专利申请案的实审程序分为三种轨道:一般审查、加速审查及推迟审查。
商标
|
申请所需文件
|
准驳(月)
|
公告期间
|
专用年限
|
商标
|
委任状
|
12~18
|
1个月
|
自申请日起10年
|
- 韩国商标之专用期限于期满后可办理延展,一次十年。
- 韩国商标如连续三年停止使用,该商标将会有被撤销的风险。
参考数据:KIPO
|